蘭嶼核廢遷移案台電抗罰勝訴 原能會提再審
長久以來難解的蘭嶼核廢遷移問題進度一再延宕,原能會認為台電公司未在105年3月底前提出最終處置場址,在同年8月依物管法開罰一千萬元,隔年原能會認為台電仍未依最終處置計畫時程確實推動,再加重開罰三千萬元,台電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二審都判決台電勝訴,原能會表示與法院見解不同,提出再審等候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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