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原住民族狩獵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的修法草案,修正要點包含海洋野生動物保育的中央主管機關改由海洋委員會管轄,也將在一般狩獵範疇中「自用」的定義規範清楚;另外若是誤打瀕臨物種,在3日內通報則免刑責等,來保護原住民族文化權。
儘管管理辦法尚未正式公告,但當前最重要的精神,便是目前有12個部落正在進行的《暫定自主管理狩獵計畫》,更要透過這樣的輔導計畫,朝向和政府簽訂狩獵自主行政契約。
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 施聖文:「這個新的管理辦法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它在第二、第三章的時候訂立一個叫做《暫行自主管理》,我們未來希望部落能夠透過獵人自行組織來管理自己的獵場,這個是一個很自治的精神。」
實行多年的試辦計畫,幫助部落一步步實現自己的狩獵自己管理,為了讓狩獵權盡速實質入法,公部門及學術單位合作,展開了意見蒐集座談會,17日上午來到了已經執行試辦計畫三年的德卡倫部落。
德卡倫部落會議總幹事 哈勇.諾幹:「透過試辦計畫之後,我們幫他們申請(獵人證)長期狩獵計畫,一年一次的申請之後,他們就可以不用每一次都要去申請;這個辦法裡面它其實最後是希望,我們部落族人能夠自己來管理自己的自然資源。」
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 施聖文:「我可不可以適當利用自然資源的材料或者是包含生態導覽也好、包含採集也好,是不是可以適當地經濟型的利用,這個都是在行政契約底下裡面可以跟國家進行談判的項目之一。」
努力整合各部落的聲音,與政府進行最後的談判,林業署表示,在舉行完北中南東的意見諮詢座談會後,力拼今年底,正式公告「原住民族狩獵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的修法草案。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社區保育科長 于幼新:「我們擬好辦法草案以後,我們會預公告60天的期程,基本上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能夠在年底達成狩獵辦法的修正。」
學者也表示,在輔導澳花德卡倫部落期間,依據傳統慣習適當培力行政能力,包含組織運作以及符合部落期望的行政流程,逐漸把自治具體化。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