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沙灘車產業在花蓮東海岸蓬勃發展,每到假日都有上百台沙灘車在三棧溪出海口奔馳,除了揚起陣陣沙塵,有的甚至下切河道進行溯溪,種種行徑讓居民擔憂影響生態。
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說:「如果真正的要來管理,可能真的要很具體地說明怎麼管理,包含土地怎麼取得,你哪一塊要給它,或者要怎麼來進行生態的調查評估。」
對此花蓮縣府回應,已在8月5號修訂管理辦法,要求業者不得行駛保安林跟行水區,藉此降低環境破壞。
花蓮縣府觀旅處長 張志翔說:「第一個不能在沙灘上面快速地飆速,不得進入保安林區、防風林的部分造成揚塵,第三個部分它一定要保險,落實戴上安全帽。」
花蓮縣環保局祕書 王志惠說:「它如果訂定沙灘車的管理辦法,就是說在行駛的過程它放慢速度,大概它的揚塵的狀況就會消失,這樣做一個源頭管制,應該效果會比較好一點。」
此外沙灘的管理單位為國有財產署,而保安林跟三棧溪河道分屬林務局跟九河局管轄,導致業者使用範圍模糊,公部門的管理權責也有待釐清。
國產署花蓮辦事處主任 廖啟志說:「我會建議在後續是不是有機會,可以做一個登錄(沙灘使用範圍),如果登錄成國有財產署在管理上面的話,後續的處理會比較名副其實。」
經討論後,目前朝向請花蓮縣府偕同林務局盤點生態造林復育之外,針對目前含糊地帶,同時向國產署申請未登錄土地放租管理,希望藉此整合制定完善的管理機制。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張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