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野黨提出的《空污法》修正草案,為凝聚共識,立法院11日舉行《空氣污染防制法》公聽會。經濟部評估,一旦修法通過,生煤管制的標準將出現不確定性,恐導致能源供應出現實質缺口。環境部則擔憂,草案若賦予地方政府過大的行政裁量權,將嚴重衝擊既有的產業法律秩序與信賴保護原則。
環境部次長 謝燕儒:「在草案中,賦予地方主管機關在許可,審查展延的時候,可以單方面來變更許可條件,縮短有效期間,甚至要求停止操作。」
經濟部次長 何晉滄:「提案修正第30條規定,展延申請的期間,操作許可效期期滿,只要地方政府兩個月內未完成審查,即不得操作,這個後果是由產業承擔,地方政府未能即時審查完成,這樣的一個情況是極不合理。」
產業界也認為草案修法內容形同「空白授權」,將讓全國各類工廠與鍋爐設備暴露在營運中斷的風險下;而學者則從環境數據分析,認為既有法規已有成效,貿然動刀恐非上策。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副祕書長 陳鴻文:「地方政府得公告禁止,到底是什麼樣的條件跟標準可以禁止,其實在我們法規條文裡面,其實都沒有去敘明,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就會導致全國各地的這些公民營電廠,包括各個行業的工廠或鍋爐等等,可能會因為遭禁而無法去做營運。」
長榮大學綠能與環境資源學系教授 賴信志:「其實還滿建議,還沒有釐清所有所有的這些細節之前,建議最好不要這麼快地就去把這些法令做些調動,因為過去我們也可以看到,2013年一直到現在,其實可以看到這個空氣汙染的濃度是一直在改善的。」
面對各界疑慮,經濟部與環境部強調,穩定民生供電與推動減污必須雙軌並進,也再次呼籲,重大法案的修訂應建立在社會共識之上,建議先行舉辦多場公聽會交換意見,釐清細節後再決定修法方向,避免影響國家發展韌性。
責任編輯: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