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因五都升格,山地原住民區失去稅收和舉債權,導致財政困境。為此,立委伍麗華、盧縣一及高金素梅分別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建議恢復山原區稅收跟舉債權,提升地方財政自主性;學者指出,此舉可減少山原區對中央補助的依賴,改善基礎設施與福利,但同時需正視稅基不足、以及資源分配矛盾等挑戰。
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系主任 柯志昌:「我們可以課稅的對象假如說稅基不足的話,實際上你的實際收入還是有限,在新的財劃法後他(六都)已經失血過多;所以接下來國稅的撥補政策沒有具體的比例的話、或是比例還沒有清晰的話,其實會引發其他的自治區跟山地原住民區的一些財政分配爭議。」
學者指出,財劃法修正上路後,新財政分配制度已顯著削弱部分直轄市政府資源,若山原區恢復稅收權,可能進一步加劇市府跟區公所之間的資源分配矛盾;對此,柯志昌建議應明確國稅撥補比例,以化解潛在的財政爭議,此外,針對三名立委提出的地制法修法版本,柯志昌也分享了自己的見解。
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系主任 柯志昌:「伍麗華的版本看起來比較重視財政自主,是她的主要訴求簡明扼要;高金(素梅)的版本比較強調從公平歷史正義角度;盧縣一、盧醫師的版本相對地條文比較細緻一點,具體化了很多的項目制度。」
柯志昌表示,伍麗華提案重視財政自主,但需補充財務管理細則,高金素梅則是強調公平與歷史正義,但缺乏具體監督機制,至於盧縣一版本較為全面,但建議增加風險評估機制;他認為可整合三版提案優勢、並納入透明機制與地方參與,包含設立專責監督機構、推動公民參與式預算,確保資源分配合理且高效。
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系主任 柯志昌:「除了政府的補助,地方其實要非常努力地去開拓稅基、就是地方產業稅,如何創造彈性地、然後實現財政多元化。」
柯志昌認為,恢復稅收與舉債權是推進山原區財政自主的重要措施,但需同步建立多元財源結構與財政風險控管制度,特別是引入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才能避免資源誤用,實現公平與效能兼顧的雙贏局面。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