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今年7月,新北市一名王姓族人,不慎從電梯井跌落,最終送醫不治,家屬沉痛辦理後事,甚至不知該如何向雇主主張權利,只能陳情給立委,希望儘速取得死亡證明,辦理勞保補償,但也反映出,多半從事高風險職業的族人,仍對勞工權益不甚熟悉。
民進黨立法委員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指出,「這個就業服務法的修訂,為什麼要因應原住民族特殊文化需要,因為原住民隱身在都會地區,他會不敢去 他也不知道要怎麼去。」
尤其越來越多族人遷往都會生活、工作,能有專屬原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更顯重要,無論在就業媒合、職涯諮詢或職災處理,不用再怕求助無門。
原民會北基宜區就業服務督導qipu (李宗藩)提到,「如果碰到職災雇主避重就輕,相關問題會把責任推到勞工身上,我們就會去跟雇主去協商,如果他不行的話,就會把他帶到勞檢處,針對職災部分給予協助的部分。」
儘管全台包含離島,設有11處跨縣市的原民會就業服務辦公室,但根據就業服務法第12條,明定縣市政府轄內原民人口達2萬人以上者,得設立因應原住民族特殊文化的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不過目前包括新北、桃園和台中等9縣市,原民人口都已超過2萬人,卻始終沒有成立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勞動部長許銘春解釋道,「現在我們勞動發展署已經擬定短中長期計畫,短期就是針對只要願意設置服務據點,我們馬上可以處理,那中期就是機構,因為這牽涉到整個地方政府編制等等,這部分我們也會來積極跟地方政府討論。」
勞動部長許銘春補充,目前「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購」短中長期草案已經擬好,最快就短期部分,設置服務據點將可在明年上路,盼能逐步落實修法美意。
責任編輯: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