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成為2050淨零碳排的關鍵路徑。近期行政院會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修正草案,增訂新建物屋頂要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等內容,希望民間一起聯手增加屋頂種電的速度,不過4號在經濟部門前,多個環團針對經濟部主則的「用電大戶條款」,法規要求契約容量5,000 kW以上的企業,需將10%的用電轉為再生能源,認為上路兩年以來成效不彰。
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專案主任洪昇邦表示:「上路兩年只有1%的光電被蓋出來,代表這條款完全沒有用,連最具經濟效益的屋頂光電,都催生不出來。」
環團更進一步說明,若能精準掌握用電大戶,監督用電大戶的用電狀況,更能讓再生能源業者了解市場在哪裡。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透過自身經歷分享,當脆弱地區面對天災時,原鄉或是偏鄉透過綠能開發,除了能在斷電時自救外,更能讓青年回鄉發展綠能觀光。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解釋:「原鄉其實有碰到很多的困境,包括是在颱風來的時候,因為我們很多的原鄉,都是在管線的末端,再加上我們也希望能夠用,更多的綠電能夠支持,在原鄉(外)的青年可以回去,可是在這一些扶植跟支持的系統,其實是需要一些資源的,希望藉由這些企業去盡這些,企業社會責任。」
許多原鄉地區,因為自然環境條件佳,時常成為再生能源像是地熱發電、太陽光電和小水力發電等開發場域,環團也強調,除了要謹守原基法的諮商同意外,原鄉要達到能源自主,更需要用電大戶的資源挹注。
高茹萍補充:「在屋頂上面裝太陽能板,其實開發是最小的可以隔熱,一方面我們就可以知道,其實它對環境的污染是最小的,越來越多的偏鄉如果能夠能源自主,讓我自己用我自己發的電,我們就希望這個成本,是來自於用電大戶的支持。」
在屋頂上種電對部落來說,汙染最小也能為部落帶來綠電收入,但母法的源頭仍需中央僅慎把關,環團更提出訴求,要將用電大戶的門檻從5000kW下調到800kW,也要設計出優於購買憑證或建置儲能設備的方案,而經濟部也派出代表出面收下意見書,表示會將意見納入討論,將在一個月內和環團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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