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拚原住民族傳統運動項目法制化,立法院 28 號審查國民體育法,立委伍麗華提出,將原住民族傳統運動項目入法,並納入原民會角色。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對於這樣的本土項目,特別是原住民族傳統運動項目,它也應該要被納入國民體育法。」
該修正條文,也獲得運動部等部會支持,只不過後續要將原民運動項目系統規則化,目前先以單項進行規劃,包括規則、教練培訓等等。
運動部次長 黃啟煌:「我想我們應該會持續地跟原住民(族)委員會來做,因為專業上面傳統上面文化上面,他們是必定比較懂得。但是要加上運動專業,把它規則化,這個需要一個過程。」
而這次修正國民體育法,最重要的還有將主管機關從教育部,改為運動部。但是該法內容涉及體育班設置,如何劃分權責?目前運動部主責運動人才培訓、額外設備的支持,教育部仍在體育班教學相關事務。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那以後恐怕教育部就說沒有錯啊,你們自己同意以後全部歸你們。」
運動部次長 黃啟煌:「在現行國民體育法當中,有一個專章是講學校體育,現階段在那個地方,我們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確還是停留在教育部。」
運動部次長表示,體育班專章目前部內並無調整太多,但還得釐清與教育部的分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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