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正國宅換約爭議案,已進入司法程序。16日法庭傳喚證人當時擔任中正國宅管理員的徐先生,回顧從河岸聚落搬遷的政策,最重要的是當時台北縣府有無承諾族人「永久居住」 。
前中正國宅管理員 徐李晃:「當時是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承諾,也沒有做這方面的說明,最主要是要安置他們為目的,所以沒有具體說明這一點。」
徐李晃指出,當年確實沒有說明是否永久居住,但也因以安置住戶為前提,沒有制定居住年限 。
中正國宅居民 曾榮輝:「搬進去之前,然後把我們召集到新店市公所,我們在那邊做抽籤的動作,什麼人你抽到的話住幾樓幾號這樣子,然後交房子給我,拿鑰匙給我們的時候,好啦,你們不用擔心了,以後你們住的問題就不用擔心了 。」
新北市原民局社福科長 呂偉麟:「永久安置這件事情,他到底是不是永久安置,是會涉及我們族人的重要權利,所以當時確實有這個相關承諾的話,其實不只是我們行政部門,行政部門跟族人那邊,手中都應該會有一些相關的類似文件或資料,來佐證這個內容才對 。只是因為我們目前這段時間查調,這十幾二十年來的公文,的確都沒有看到跟永久居住、永久安置有關的這個說明 。」
永久居住的承諾仍有爭議,不過途中換約,並新設符合中低收入戶等附加條件,過程有沒有逐一說明也成為爭點 。新北市府指出,只要有合約更動,都會經過說明、第三方公證等合法程序 。但這與有沒有要搬遷,居民卻有不同認知 。
前中正國宅管理員 徐李晃:「只要有做修正,我一定會跟鄉親逐一做說明,讓他們了解,但是他們也能體會到政府的用意,所以這個部分他們,也沒有做很大的抗拒,因為不是說要請他們離開,沒有這點用意在 。」
後續還會傳喚其他證人,並以集體搬遷政策討論原住民族權利 。法扶原民中心律師羅惠馨也指出,這不單純是市府與居民的契約關係,而是政府執行政策下,影響族人權益的爭議,後續仍有討論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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