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波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已發送各地方,明年將擇定10個部落作為試辦點,由部落擬定自主發展計畫送交公所,之後再由原民會的評審會議審查;不過有部落表示計畫發布時間倉促,而部落公法人是部落應有權利,應該是輔導各部落、而並非少數試辦。
烏來哪哮部落會議主席 Hayung(高江孝懷):「就十個、十個部落,然後你一個部落撥120萬,那其他部落怎麼辦?乾瞪眼了對不對?700多個你要取前十個你才能辦,那其他700多個都不是部落喔!」
原民會法制科長 陳天石:「今年或明年想要修諮商辦法或者是部落會議規則,這個都是我們現在法制做處理,那公法人試辦是一塊;然後部落會議規則還有諮商同意辦法這都是我們讓其他部落即便沒有納入試辦裡面,他還是可以透過既有的法制基礎去自主運作,那我們原民會也有相關的預算去補助跟支應。」
原民會強調會持續輔導部落,而部落公法人試辦,資源確實有限;也有議員指出地方政府應該協助部落,建置成熟行政體系。
新北市議員 Lahuy.Ipin(馬見):「那中央的試辦要求要自己能夠管理自己,那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都是行政支撐不足,所以不論中央或是市府,就必須協力把部落的治理地基打好。」
放眼全台700多個部落要達到公法人的狀態,原民會指出明年有三大觀察指標,包含部落自主管理是否穩健,以及財務是否反映在計畫執行上,另外還有與公部門的合作、衝突的互動關係。
原民會法制科長 陳天石:「因為畢竟時間很短,我們希望再透過更長一點的時間,來去看看部落自主的運作是不是真的良好健全穩健。」
部落公法人第二波試辦計畫磨刀霍霍,對比首波試辦集中東部、南部,這次是否能納入更多不同型態的部落?關注部落公法人可能碰到的各項挑戰,也讓各部落期待。
責任編輯:林懷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