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台灣的幼童托育環境更加完善,立法院18日持續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其中討論焦點之一,是互助式托育機構的規劃,相關配套也逐漸浮現。
社家署代理署長 周道君:「由於考慮這些離島偏遠原住民地區的互助式托育的部分,可以能夠再延長托育的年齡可以到六歲,這個部分的話,我們經過討論,這個我們是覺得可以。」
民進黨立法委員 王正旭:「還希望能夠有一個混齡式的托育的同時,希望提供臨時托育服務。」
社家署回應,目前因應少子化,也已逐步針對臨托進行管理。不過目前面臨最大挑戰,還是在於是否能要求公司企業設立「互助式的托育機構」。
民眾黨立法委員 陳昭姿:「如何針對這個互助式的機構,管理跟規範要有更明確的指引跟誘因。」
國民黨立法委員 王育敏:「除了場地之外,那它這一開始的設施設備,你們本來就有一些補助款,但是如果沒有到位的話,事實上就不容易蓋起來。」
對此,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回應,由於托育場域規範嚴格,企業內部若要設置互助式托育中心,確實不易達成,但會持續檢討推動,期盼兼顧安全與需求之間找到平衡,減輕家長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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