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發言人 吳崢:「現役軍人涉犯叛亂、洩密、利敵、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的刑事案件,才使用軍事審判,對於廣大的一般民眾及軍中人權絕不會有任何影響。」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恢復軍審法,引發民眾對於軍中人權的討論,軍中冤案家屬與律師也再次呼籲,修正軍審法的同時應重啟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提升軍中冤案調查的獨立性,更實質的保障軍中人權。
律師 鄭文龍:「沒有要取代檢察官的調查權,軍隊的封閉特性讓檢察官也沒有辦法,好好地去保存證據跟調查證據。」
軍冤家屬 陳秀珍:「調查人都是軍方,這樣資訊不對等,沒有第三方監製(督),就是球員兼裁判,家屬永遠得不到真相。」
2013年馬政府曾經因為洪仲丘案設立軍冤委員會,但短短一年就遭裁撤、運作標準也受到質疑,軍冤家屬們長期只能仰賴互助。
軍冤家屬 尤瑞敏:「我為了要讓洪仲丘的爸爸知道這一切的蒐證的機制,我用電話跟他講了三個鐘頭。」
律師 鄭文龍:「在馬英九時代的軍冤委員會,他沒有讓軍冤家屬進去當委員,我們認為這個是完全不對的,所以我們設的軍冤委員會要有家屬的代表跟專家在裡面。」
律師強調,設立軍冤委員會與賴總統提出的軍審法修正,在法規上並不衝突,設立軍冤會能讓軍中人權更進一步。
律師 鄭文龍:「顧立雄部長以前就是人權律師,我相信他對這種人權的要求跟重視,也希望他改變以前軍職國防部長的作法。」
律師表示,軍冤委員會朝野都有立委支持,將會持續倡議爭取國防部的同意,律師與民團提出修法草案希望設立常態化、法制化的軍冤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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