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第1階段連署書,3日遞交給中選會後,5日傍晚開始就有市民分享自己碰到戶政人員登門確認連署書是否為連署人親簽,認為遭「查水表」,之後陸續有其他民眾分享自己碰到類似情況。
花蓮市民代表 歐彥志:「就留我阿伯的電話,打電話去說要找我媽,那個先生那個電話他有聯繫我媽,跟我媽說有確認說這個連署是不是你本人的意願。」
花蓮微光發言人 W先生:「以實地人員去做訪查,然後查核簽名是否屬於親簽的部分;這部分選我那個中選會這邊已經也提出了就是說做法是有疏失、而且是明顯違法。」
花蓮東社發言人陳財能10日前往花蓮縣選委會陳情,指控花蓮市戶政所秘書陳惠珍的違法行為;陳財能要求縣府及縣選委會說明,取得提議人名冊副本的來源。
花蓮東社發言人 陳財能:「戶政事務所是不能拿著提議人的影本到家戶去按門鈴,在這個行為裡面也就是違反了個資法還有違反了刑法,這個在違反個資法第41條,如果是公務人員的話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所以這個很具體,所以我在預計這個禮拜三的上午9點會到花蓮地檢署去告發。」
戶政人員查核是否親簽行為,中選會公開認定是違法;花蓮縣府民政處長表示,戶政單位一向重視資料查證與業務準確性,秉持零錯誤原則、確保人民權益,戶政人員多年來透過電話或親訪進行查對作業,這是長期慣例。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 明良臻:「他們做很多的查對呢都透過了不管是電話、親自拜訪或者等等,這個都是他們往常常年持續在進行的;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是一個機關,那他當委任給我們在這個民政處戶政執行相關的內容的時候,那我們的同仁們那經過我們這幾天的了解,其實我們戶政事務所同仁所做的各個相關的業務,完全符合公務人員服務法以及相關的執行的法規跟法律,我們也去做了一些的了解。」
明良臻強調,戶政人員執行中選會委任業務均符合公務人員服務法及相關法規,並且建議中選會未來提供受託機關充裕時間準備,包括教育訓練與法規指導,以確保基層人員有明確依據精準完成選務工作;針對此案花蓮地檢署表示,已收到最高檢察署提供的民眾檢舉資料,目前已分案調查中。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