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屬於自己族群文化的名字,是建構自我認同的關鍵一步, 內政部21日部務會報通過《姓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原住民名字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以及由原民會調查確認原住民族傳統姓名文化慣俗,再由內政部會同原民會訂定「指引」等規範。
內政部戶政司長 陳永智:「指引的部分,有關這指引的部分,這個原住民召開了16場次的意見徵詢會議,那預計會在11月底函送到內政部來。」
其中《姓名條例施行細則》增訂原住民族應依「指引」取用傳統姓名,是為了讓族人回復傳統姓名時,戶政事務所可依循「指引」,受理族人基於文化慣俗改名等作業規範。
原民會綜規處長 Yapasuyongʉ.Poiconʉ(雅柏甦詠・博伊哲努):「比如說像這個我們鄒族,就是我們的名字再加上我們的氏族的名字,我們的名字一定是這樣命名的,或者是說像排灣族,他就是個人的名字加上他的家屋名,把這樣的一個規範給它規範出來之後,那這樣的話戶政事務所的人,他只要做一個形式上的審查就可以了。」
原民會也表示都市原住民在不了解自己傳統族名的情況下,可以透過「指引」回復傳統名字,另外為了強化戶政人員專業知能,內政部每年將辦理教育訓練,包含原住民取用傳統姓名文化慣俗等課程內容,以保障原住民族權益及文化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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