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卑南鄉利嘉部落文史工作者潘志強說:「台灣森林如果沒有原住民狩獵規範的話,生態很可能會失衡。」
獵人不只是文化實踐者,更是山林守護員,因為從入山祈福到實地狩獵的完整過程,處處蘊含著對山林物種的永續觀念。
潘志強還指出,「我們狩獵規範裡面就擁有永續跟保育的機制,萬一物種開始變多的時候,強勢物種會欺負弱勢物種,會造成山林的危害,進而最後影響的還是人類。」
不過大社會普遍錯把狩獵文化跟動物保育,置於天秤兩端,形成對立議題,但獵人透過多年入山經驗現身說法,為民眾揭開原住民族狩獵的神秘面紗。
牡丹鄉石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cudjuy isumalji (杜詩豪)表示,「一旦你的占卜結束之後,你在行獵的過程確定那個就是你應該要拿的,我們不會去分保育類、或者是非保育類,這是違背我們的信仰。」
謙卑接受上天賜予的獵物,是獵人固守的信仰,也是部落集體規範,且早於國家法律形成前,就已行之有年。但獵人因罪入獄案件卻層出不窮,不只因為狩獵物種的限制,更因為手中握有一把危險槍枝。
牡丹鄉石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cudjuy isumalji (杜詩豪)還說到,「在部落的人來說,自製獵槍是一個儀式性的工具,所以你會發現獵人帶的槍都是沒有申請槍證,然後申請的都是那個可能會膛炸的,所以不知道法律是在救人還是害人。」
儘管經過多年倡議,原住民族狩獵爭議好不容易在今年進入”憲法時刻”,卻仍發現,魔鬼依然藏在細節裡。
法扶會原民中心主任Awi Mona (蔡志偉)指出,「如果要說釋字803號是憲法時刻,最能夠代表的就是我承認了你的文化很重要,但是應該怎麼樣來做行使應該怎麼樣來做展現,必須要回到主流社會,所認知的文化系統裡面來,所以它是一個還需要去努力的未竟之業。」
海端鄉龍泉部落獵人Talum Suqluman (王光祿)說,「狩獵本來就是我們原住民的文化,所以我們要持續下去不能中斷。」
而在司法院大法官做成釋字803號解釋後,法扶會選在國際人權日舉行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原住民族狩獵釋憲案後的未竟之業。但在法律之外,恐怕仍需回頭傾聽,獵人最根本訴求,才能拉近大社會與原住民族狩獵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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