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都市計畫科依據《濕地保育法》設置小燕鷗繁殖區域並設立告示牌;但當地居民指出,告示牌的設置位置及內容意旨不清、也未標註傳統領域內文化與祭儀活動是被允許的,因而引發長期在此以捕魚為生的部落居民強烈反彈。
東昌部落領導人 陳進富:「劃設這個他只有宣導,並沒有給我們幾個部落來作說明這個討論會,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之下,你還要禁止我們太多的規範;所以我們這個政府還是要溝通啦,跟部落做一個討論會還是說明會都可以。」
根據花蓮縣府提供資料,《濕地保育法》其項目中載明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的非營利行為是被允許的,但由於告示牌缺乏明確標示,對族人造成困擾;民意代表指出,縣府應在設立告示牌前,與部落族人進行充分溝通才能避免誤解。
吉安鄉民代表 余震華:「他們對字面上的認知不懂的時候,看到敬告2個字是不是就有疑慮?不管是任何單位來拍照的時候,對他們來說都是某種可怕的壓力,為什麼我的船到底能不能停在這裡?因為有這塊牌子,我們懂字面上面的意思嗎?只有我們幾位懂而已,但是我們族人我相信長輩他們都不太懂。」
花蓮縣議員 李正文:「所以才會造成今天的衝突,所以今天的結論是希望縣政府調整告示牌設置的位置要更精準一點;再來告示牌內容的部分,必須加入我們原住民這個非營利而是自用的這個捕魚的這個部分,這個這樣的一個條文必須放在這一道標誌;為什麼要這樣子?也能夠讓不同族群的人去了解到文化的差異跟國家制度上面的兼容的這個部分。」
族人表示,年長者看到告示牌放置在傳統領域,由於不識字或不理解字面意思,看到「禁止」兩字會產生疑慮,不確定漁船是否可以放置;管理單位表示國家公園署在劃定濕地區域時,就已考慮到與傳統領域重疊的問題。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計科長 賴宛秀:「當初在劃這一個濕地的時候就有考慮到這裡是原住民傳統領域,所以在他這個範圍內,原住民他做他的祭祀、他原有的他需要的食用或是他自用非營利的行為,這都是原來就許可的;那今天比較可能會造成大家疑惑的部分,是針對我們這次先今年開始有特別想要先告訴大家就是有一個小燕鷗的繁殖區,位在中央的這個小沙丘,那希望大家在4到8月牠們繁殖期的時候不要靠近沙丘。」
受陳情民代表示,政府在保護小燕鷗的同時應充分尊重當地漁民的傳統領域,減少影響;縣府應立即檢討和改善告示牌的設置,確保內容清晰明確、並在實施前進行充分的溝通與協調;民代要求縣政府提供保育數據資料,讓族人了解相關情況以減少誤解,共同建立生態與文化並存的友好環境。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