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原民局長 林誠榮:「我們為什麼不好好把我們的林地,能夠在第六年我們就老的把它疏伐掉、然後讓新的竹筍起來?這個才是我們最好的綠碳,也是我們黃碳的來源。」
三地門鄉長 曾有欽:「到底我的碳權是什麼?這個是我們所關心的,但是我剛剛聽到洪申翰委員的一席話,我就覺得我們想太多了。」
想要透過種樹賺大錢,恐怕會夢碎;政府鼓勵民眾種樹、固碳,擁有碳權之後可以進行交易,但是學者呼籲還得破除碳權交易能夠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迷思。
臺大農業化學系名譽教授 陳尊賢:「現在存在土地的那個叫做儲存量的碳,將來能夠增加的那個才叫碳匯,所以現在地上的都不算。」
臺大森林環境暨資源系教授 邱祈榮:「你有一甲的地、你有一公頃的地可以跟大家報告,森林大概是10噸(二氧化碳當量),10噸的話你去問企業你一年一噸你要買多少錢?願意出多少錢?1千塊是高的、高過1千塊他(企業)就不要,如果1千塊的話,一年才拿1萬塊你能幹嘛?最重要的是你土地要有收益,你碳匯的收入只能占你土地的產業收入的5%到10%以下。」
邱祈榮也強調,經濟要仰賴土地發展必須要有在地的團隊經營,也具體提供建議,並指出儘管林保署目前成立「自然碳專案媒合」平臺,但大多請外包公司經營規劃,原鄉族人無法因此獲利;而禁伐補償也限制族人土地的使用,自然碳匯或許是一線生機,種下原住民族生命的永續發展。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