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處方箋領藥日落春節 可提前十天領
春節期間,許多醫療院所會減少或停止門診,及藥品調劑服務,尤其今年春假長達十天,為了避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民眾用藥中斷,健保署放寬規定,倘若藥吃完的日期,落在1月20號到29號,都能在春節前十天,也就是1月10號起,回診請醫師處方給藥,或領取下個月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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