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許多醫療院所會減少或停止門診,及藥品調劑服務,尤其今年春假長達十天,為了避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民眾用藥中斷,健保署放寬規定,倘若藥吃完的日期,落在1月20號到29號,都能在春節前十天,也就是1月10號起,回診請醫師處方給藥,或領取下個月用藥。
長者 黃清標說:「時間到它是一個禮拜拿一次藥,醫師也告訴我們說,過年前要先準備藥。」
健保署指出,如果春節期間,在國外緊急就醫,可於門、急診治療當天,或出院起六個月內,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採審查後核實給付。
健保署專門委員 林右鈞說明:「我們也會訂有一個上限,門診部分大約是一千多元,一次是一千多,急診的話大概是兩千八,住院的話是用每日來算,大約是六千五百元左右。」
林右鈞表示,出國期間雖有健保醫療保障,但仍屬補償性質,無法全額核退,建議民眾出國時,加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等,分擔風險。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林芷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