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委員 Yosi Takun (孔文吉)表示:「討論到我們原住民族相關權利的時候,我也有提出修正動議,幾乎都是被保留,環保署他的說法是,我們在氣候調適以及專案抵換的部分,已經隱含跟原住民相關,有關森林碳匯的議題,所以他只有這樣講。」
眼看氣候變遷因應法9號展開立法院黨團協商,過去行政院版本未納入原住民權利的爭議,多個民間團體再度前往立法院,呼籲行政及立法機關重視。
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成員 Kawlo Iyun Pacidal說明:「整個氣候變遷因應法裡頭,其實還是有溫管法的思維,只是想解決這個溫室氣體減量,而不是以氣候變遷的因應跟調適,來當作法案的核心跟主軸。」
曾經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即將搖身一變成《氣候變遷因應法》,被民間團體質疑是為企業「漂綠」,來避免國際貿易的碳關稅而量身製訂。今年初的院版草案,對原住民族權利隻字未提。民間團體共同呼籲政府,承認原民主權及自然資源、納入原民決策參與,以及諮商同意流程。更重要的是,成立原民氣候變遷基金,賠償過去原民守護森林,以及公共犧牲的碳貢獻。
國民黨立法委員 Sufin‧Siluko (廖國棟)表示:「既然在COP27又新增了,一個賠償基金的機制,中華民國到底如何去面對它,我們到現在完全不知道,完全不知道。」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解釋:「我們爭議的是通篇只有出現脆弱群體,並沒有關原住民、原住民族部落這樣的一個文字,所以在我們強力的要求之下,目前看到院版有做文字的更正。第二個部分我們也已經,在這次的條文當中有去看到關於承認,原住民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的部分,會由原民會來主管。氣候變遷法我們已經算是落後,至少在急起直追的時候,應該也端出一個面面俱到,有考慮到未來發展版本。」
呼籲跟上國際趨勢,立委們也紛紛關注議題發展。立委更要求原民會積極參與氣遷法進度。對此原民會則回應,法案應兼顧在地族人權益及建立利益共享機制,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另外也已在10月14跨部會議達成原民權利入法共識。 ,尚待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通過後,原民會將與環保署及相關部會依前開原則持續推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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