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業者卓暐彥說:「希望若有一天這個部落會活化,那活化必須創新必須帶入很多不同的視角,如果我們現在因為土地都是農牧用地又是林地,其實我們在發展上面早就已經受限制。」
返鄉7年經營露營場的青年,在27號原鄉露營場管理法制化的推動說明會中,談及返鄉後從現實中看見的法治困境。原鄉露營法制化,在交通部觀光局今年修正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訂在農牧和林業用地上,露營產業得以低度開發,不過新增的露營相關設施,限縮在整體基地面積的10%,但對原鄉小型露營場來說,並不符合成本效益,因此業者提出建議,其餘90%的土地,進行「無痕露營」的彈性使用。
原露協理事長游國慶說:「因為我們幾乎是山坡地,所以我們在做整理在做農地的時候都是分區規劃,不可能把一個山挖成一個大平面,第一個我們沒有這樣的財力,第二個我們不會這樣破壞自己的山林。」
轉換思維來看,以原住民族對山林的敬重,又能真正幫助地方經濟發展下,「無痕露營」是奠定在,沒有固定基礎設施、不使用不透水鋪面等情形下彈性放寬,在業者和主管機關來回磋商下,農委會也鬆口回應,將有條件放寬合法使用。
農委會企劃處長莊老達說:「我們沒有規定說農業使用,你說種草可不可以?可以啊,你種草皮你就維持草皮,遊客去那邊玩可不可以?可以,合法使用的定義,大家要把它用清楚。」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說:「所以像我們一般所擔心的,像那種完全沒有痕跡的像是木棧板暫時的放置,或者是我們營帳暫時的放置,我想在這個部份今天(27)都因為合法使用這四個字,可以去找到一個解釋的空間。」
另外長期關注露營法制化的立委,在全台相繼辦理「露營場管理要點」座談會後,也反映族人最大的願景,就是希望管理幅度能夠再放寬,儘管無痕露營有望上路,但低度開發的露營場上路後,經濟發展仍有一定程度的受限。
國民黨立法委員Yosi Takun孔文吉說:「因為這個是行政命令都可以做滾動式的檢討跟修正,這是交通部觀光局的露營場管理要點,可以針對它的內容這個內容,這個部分怎麼樣再做更大幅度的開放,我會透過在立法院的質詢來質詢。」
另外業者也提出,在法制化的過程,應該要設置輔導寬限期,循序漸進達到法制化的要求,對此在觀光局成立的露營輔導小組,原民會也在內並說明,未來將會深入走訪地方蒐集意見,成立原鄉露營輔導專區網站,輔導族人經營管理,建立產業獎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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