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調查小組從107年到109年間召開了多次的會議,完成真相調查報告,有兩點的結論,一個資料顯示本案並沒有不法的情形,第二行政作業有瑕疵,忽略了原民傳統的慣習。」
由行政院在107年6月20號開始,針對亞泥礦場租用原住民族土地的真相調查報告,結論在9號晚間出爐。報告內含政府、部落代表跟亞泥公司三方多次討論下,達成建議共識。其中政府承認了當年秀林鄉公所,在辦理原保地過程的瑕疵。對此將督促花蓮縣府跟公所,分別從特別稅跟土地租金中,提撥一定比例給當地部落做經濟發展 。而亞泥公司也應在採礦期間,逐年提撥一定金額成立基金,跟部落建立共管機制。就連未來亞泥公司停止採礦,也要有所作為。
原民會主委Icyang‧Parod(夷將‧拔路兒)說:「要在停止採礦四年前,要提出一個礦區的轉型計畫,也就是怎麼樣再繼續永續經營原來已經開採完畢的這些礦區,做永續的發展,而不是挖好以後一個大洞在那個地方。」
而行政院也承諾,將在報告公布一年內針對當地礦場,制定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儘速回復族人原保地所有權。 而這也是因為調查報告中,肯認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的傳統慣習,應在現代土地管理制度被充分採納。要解決長年來制度跟傳統慣習的衝突,原民會也將從《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來著手。
原民會主委Icyang‧Parod(夷將‧拔路兒)表示:「更重要的是其實我們現在原民會,已經就原住民族保留地,原來是一個法規命令的位階,保留地管理辦法正在研擬提升為法律。」
爭議多年的亞泥歷史事件,過程真相終於有了進展,最終建議也分別給政府及亞泥公司,履行部落土地權利回復跟補救任務。而原民會也強調,這些權利回復計畫也跟未來亞泥申請礦權展延不通過,或是12號的部落諮商同意投票結果互不衝突。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張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