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雅加達亞運將電子競技首度納入示範項目開始,歷經杭州亞運,甚至到今年的名古屋亞運,電競已正式躍升為國際主流體育殿堂。然而,我國對於電競的產業發展與政策配套,卻被外界質疑始終沒有跟上時代步伐,也因此立法院6/10舉行《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公聽會,首先探討台灣電競選手,在實務層面所面臨的制度困境。
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主任祕書 馮元愷:「他明明平時(工作)的成績都非常好,但是他卻要領基本工資,才有辦法去負擔這些家計之類的。雖然我們的代表隊已經在六月的時候,已經取得亞運正賽的資格,但受限於一些審查的延期,在訓輔小組會議,通過代表隊之後,我們的選手才能領四萬八的,培訓選手的經費。」
雙北翔鶴銀髮電競戰隊執行長 施凱鈞:「像台灣,我們也非常多的爺爺奶奶,一起玩英雄聯盟,也在這一塊找到了他們人生的快樂。」
施凱鈞也進一步指出社會大眾至今往往仍將電競簡化為單純的「打電動」,忽略了電競運動有助於銀髮族活化大腦認知功能及跨世代共榮的正面效益。除了社會觀念需要翻轉,電競相關產業代表也站出來發聲,強調電子競技有別於傳統運動,也贊成透過法制化及具前瞻性的法律思維來引導。
天火數位公司總經理 林志帆:「但是在電子競技運動裡面,它有所謂的遊戲的權利人。這個產業它如果可以被帶動起來的話,它其實不單單只是,運動產業本身被帶動,它還有軟體、數位、硬體。」
運動部長 李洋:「來去支持這個,電子競技產業,並且在更加務實的部分,來去做相關的發展。」
不過李洋也提到,在政府與民間對於推動電競發展目標一致的情況下,運動部後續將會邀請相關產官學進行討論,為台灣電競產業開闢一條更務實的升級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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