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喊口號、手舉標語,勞團20日集結立法院,點出現行裁罰制度成效有限。根據勞動部114年公布資料,勞團整理「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發現違反《勞基法》的前十大企業,裁罰金額雖都突破百萬元,但違規情形仍反覆出現,質疑現行罰則缺乏嚇阻力。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召集人 洪秀龍:「企業如果不接受勞動檢查,所罰款的額度比接受勞動檢查發現違法罰款的額度低時,就逃避檢查。這些弊端,這些漏洞,我們覺得政府應該負起責任,開始補破網。」
從違規樣態來看,問題主要集中在工資給付與工時管理相關項目,也讓勞團認為,現行制度對企業的約束力仍然不足。因此勞團主張,應修正《勞基法》,將第79條裁罰上限提高至300萬元,並增訂第82之1條,要求違規事業單位負責人強制接受勞動講習,同時提高拒絕勞動檢查的罰鍰至15萬元以上,並優化檢索與揭露系統。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吳嘉浤:「看到非常多的雇主,他可能不僅不付加班費,或者透過超時工作的方式,讓員工幫忙去補趕這些單,但是卻犧牲勞工的權利,還有勞工的健康。」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常務理事 吳崇宇:「我們也希望說雇主這邊,連最基本的出勤紀錄,其實說實在,以我們常在看過,他可能連出勤紀錄,都是一個無法做到一個很完善很完備的動作,更顯見說,其實勞動管機關這邊,更應該要徹底改革現行的制度。」
此外,勞團也指出,台灣長期處於低薪與高工時並存的結構,呼籲政府在強化裁罰之外,更應從制度面著手改革,與企業共同改善整體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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