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釐清爭議並協助申請人權益,立法委員鄭天財特別邀集原民會、萬榮鄉公所等相關單位現地會勘。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行政區域是瑞穗的行政區域,但是原住民保留地是屬於萬榮鄉所管理的原住民保留地。」
會勘後,協調會移到瑞穗鄉公所召開;申請人陳清輝會中表示,該土地是父母親遺留的傳統土地、長輩早年就在此耕作。
原保地申請人 陳清輝:「老人家為了這塊地付出了多少的辛苦;接下來老人家推到我身上,我不知道後面還要打多久的官司。」
花蓮縣議員 林玉芬:「我有點很難過的是說,我們的土地不管在任何一個鄉鎮,我相信全台灣省的原住民只要有一點淵源的,這個占用的人應該都可以申請權利回復原住民保留地的一個申請;我們申請了10年,當初為什麼排除我們這個申請書?那是因為當初就是瑞穗牧場在使用嘛。」
爭議中的兩筆土地,地號為新紅葉段1457-31及1457-32,位於瑞穗牧場範圍內、屬萬榮鄉公所管理,民國80年就承租給牧場使用,但因緊鄰河川地,實際上牧場並未利用。
萬榮鄉長 梁光明:「今天我們以地號來講的話是萬榮鄉公所的地號,我是看字面,我不會用講說那個是我的、那個是,我不看,國家訂了一個地號在那邊,是萬榮鄉的地號、紅葉村的地號;我的立場還是堅決,我不會當萬榮鄉的敗家子,我們太魯閣族對土地是要拚命的要拿刀子砍來砍去。」
原民會副主委杜張梅莊則指出,問題源於行政區域調整後地籍並未隨之轉移。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我要強調說這個案子,我剛有點到幾個問題,行政區域調整以後地籍沒有跟著轉,這是一個問題;這都是未來面臨的挑戰,所以它會在法律上、法制上、法規上,該怎麼處理,還有一段路要去討論。」
立法委員鄭天財最後表示,法律面可以解釋,但事實面涉及不同鄉鎮與不同族群,期盼各單位能參酌案例,尋求兼顧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與現行管理制度的方案。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