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委員 林宜瑾:「還沒有身分其他台灣原住民族,理應在身分認定上被認定都是原住民,所以我覺得就沒有設立平埔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必要性。」
立委鄭天財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中,提到要設置委員會,處理平埔原住民族相關事宜。而到底有沒有成立的必要?各版本草案17日進入逐條審查,廣泛討論。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事實上一個機關,如果處理不同的權益、不同的族的時候,當主任委員的或是當主管的都會常常會有一些爭執。」
鄭天財認為,成立專屬委員會,有利促進平埔族群的權利推展。不過另一派認為,這像是否定平埔族群是原住民族。立委高金素梅則拋出,由行政院來當主管機關。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原民會調查出來平埔的權益涉及了多少個法條?總共有127條的法律、283條的法規命令,我在這裡要請問一下大家,一個原民會他怎麼能夠統合?」
最終條文沒有共識,先行保留。而就如高金素梅所說,平埔族群權益涉及多部法規命令,各版本都擬定,平埔族群相關權利須受保障。只是什麼時候要完成修法或立相關法規,時程不一。
民進黨立法委員 林宜瑾:「台南市政府在地方自治範圍內做到了,那其他縣市甚至中央政府沒有道理不行,所以我懇請原民會審慎思考,一年內要完成資源盤點的可能性。」
原民會綜規處長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它盤點之後還要再去修法,修法過程當中,就必須要去通盤考量,平埔原住民族實際的需求,所以需要一點點的時間,認為說三年是比較合理的。」
而立委鄭天財則是提到,要增設《平埔原住民族基本法》來處理。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這個條文草案出來之後,大家一起討論,到底哪些是可以哪些是不可以,那方向會很快。」
但對於這樣的劃分,朝野仍有不同意見,因此同樣保留條文,留到下一次再進行審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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