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紐西蘭上演了一場激烈的抗議行動,由紐西蘭行動黨提出懷唐伊條約原則法案,反對國家和原住民之間共同治理或分擔部分管理權,認為非原住民公民會因專門為改善毛利人的生活條件而制定的政策,既不公平且受到損失,而這項提議也引起了毛利議員的不滿,在14日國會審議時,當眾撕毀了法案,且跳起了毛利HAKA,表示反對。
清華大學人類研究所副教授 林浩立:「懷唐伊條約原則法案,這是現在爭議的焦點,重新檢視懷唐伊條約,目的就是要刪除毛利人在他們眼中的特權,這個完全是來自於紐西蘭行動黨所提出來的法案,可是因為他們現在是當權的國家黨聯合政府的一個成員,所以也受到紐西蘭國家黨的支持。」
1840年懷唐伊條約的簽訂,是當時英國跟已具有主權的毛利人領袖進行的條約簽訂,紐西蘭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透過懷唐伊條約而正式建立。而懷唐伊條約訂有三條,第一條主權、第二條土地及相關資源、第三條公民權。而由於當時毛利領袖簽訂的是毛利語版本,跟英語版本完全不一樣,使得產生了巨大的誤解。一直到70年代,透過毛利族人不斷的抗議爭取,此項條約才正式成為紐西蘭國家憲法重要的文件,且毛利人得以依據條約獲得賠償及維護人權。
清華大學人類研究所副教授 林浩立:「大英帝國的理解,是他們就併吞了在紐西蘭上生活的這些毛利的部落社群,可是在毛利人的酋長領袖的理解是,英國人跟他們是一個夥伴關係,各自享有各自的權利,然後共同治理這樣子的一個國家。」
這項條約原則法案的爭議,不僅再次激起了毛利族人對權益的維護,也讓政府與當地原住民之間造成長期的裂痕,甚至讓政府不再備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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