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 韓國瑜:「《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通過!」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禁伐補償是典型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憲法是保障人民的私有財產,凡正是限制人民的私有財產使用就必須要給予補償。」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土地是血、山林是家,千百年來我們原住民守護山林、涵養水源,我認為禁伐補償金必須要因應調整,才能夠避免我們砍大樹種小樹,來影響治山防洪的成效。」
原保地禁伐補償金,每年每公頃3萬元提升到6萬元,這一漲隔了八年。
桃園復興區民眾 洪博源:「剛開始兩萬塊,慢慢地現在升到三萬塊,其實這三萬塊對我們也沒有什麼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像我們的地都擺著也是擺著,都不能去用。」
民國82年以《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實施要點》,當時發放每公頃2萬元;直到民國104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並在106年起,調整為每年每公頃3萬元。
時任立法院長 王金平:「《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修正通過!」
時任國民黨立法委員 Uliw.Qaljupayare(簡東明):「四年前我的辦公室開始草擬這個法案,經過13次的協商,感謝王院長堅持讓這個法案通過,對我們來說是還給我們正義的一天!」
立法的過程並非順遂,朝野協商數度破局;由於當時預估有8萬多公頃土地、將付出16億多元的預算,有部分人士批評禁伐補償是「錢坑法案」、也不符合森林保育精神。
時任民進黨立法委員 田秋堇:「今天我們認為不會說有人領了錢把樹砍了、國家束手無策的狀態,這點我跟大家保證。」
時任無黨團結聯盟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我想問一下,如果是你私有的財產,為了要配合政府的政策不可以砍罰山林、不可以種東西,難道政府不應該補償嗎?」
當時支持派的立委不斷對外強調,禁伐補償是土地正義;同時有在外部的「原住民族林地補償行動聯盟」到全台各地倡議,當時甚至提出每公頃補償要逐步調升到八萬元。
時任原林盟總指揮 車牧勒薩以:「這個三讀通過不是一種施捨、也不是一個禮物,對我們來說是遲來的土地正義。」
如同法案第一條就明確寫著是依照「受限者補償之原則」,也「守護原住民傳統智慧」,禁伐補償立法保障,驚險三讀;三年後,2019年再將條例修正,包括名稱以及擴大適用範圍,並簡化族人申請流程。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本席參考碳權交易市場的訂價、以及抓碳量平均每公頃八萬元的市價、以及水利署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的獎勵,針對私人土地的植樹保林每公頃六萬元的標準,希望將禁伐補償金提高到每公頃六萬。」
2024年新國會將討論將禁伐補償金提升每公頃六萬元,伍麗華強調是因應碳交易市場機制,並綜合目前造林獎勵等計畫提升;同一時間,國民黨立委盧縣一也提出六萬元版本;高金素梅、鄭天財則是調高至五萬元,都是要應付近年來的物價波動。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VS.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妳才胡說八道!妳胡說八道!回去看預算書!(那我們就一起來辯證!)好啊,來啊來辯證啊!」
一樁政策美意,因為是退回總預算癥結點,成了政黨攻防重點,不少民眾看得更只有每公頃四萬元、六萬元的爭論;但無論從2015年的立法到現在修法,初衷都是「土地正義」;如今碳權時代來臨,土地活化利用持續倡議,禁伐補償政策在學界、民間都認為到了審視檢討的階段。但何時能有下一步?各界持續觀望。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