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不孕夫妻之間的《人工生殖法》目前僅限異性戀夫妻可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不過在十多年間,經過同志婚姻合法等變遷,衛福部今年(2024)著手研議修法,多個平權及同志團體也有高度共識,認為人工生殖法需要擴展主體對象。
彩虹平權大平台主任 翁鈺清:「去年我們已經開始有同志可以共同收養小孩,我們也希望今年人工生殖法可以儘速修法通過,讓更多元的家庭型態可以存在。」
此外27個民間團體也連署,代理孕母議題應有更多研議和討論,需和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他並不是橘子跟柳丁的關係,他是橘子跟蘋果的關係,所以把兩個放在一起修法的話,事實上是非常不當的;我們很怕它拖累了人工生殖法要開放適用者這樣的一個需求。」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 林綠紅:「如果它跟代理孕母綁在一起的話,法案通過其實是遙遙無期;因為過去20年關於代理孕母要不要合法化以及如何合法化的過程,已經爭執了20年,目前看起來其實沒有共識。」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等等,但代理孕母議題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和代孕子女的權益、甚至親子關係的建立等等,涉及層面極廣、兩者完全在不同的討論範疇;如果將代孕議題置入人工生殖法討論,顯然過於草率。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