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7天連假,許多人已經陸續返鄉,期待與親友開心圍爐團聚,不過長長的假期總得要有人上班,其中像是旅宿餐飲、送貨員、服務業等等,都得犧牲假期。
民眾 Beseng(萬福恩):「過年期間我還是希望可以上班,因為現在物價都上漲,錢都不是很夠用,對於一些過年期間或是連假期間,還是需要工作的職位來說其實真的滿辛苦的。」
餐廳業者 Iku(鐘勻慈):「除夕到過完年每天都有開,我們就是按照勞基法雙(倍)薪,當然雙薪對我們成本會提高滿多,但是因為員工也是犧牲,他們的假期來上班,所以我覺得這還算合理。」
但是薪資怎麼算,勞動部給出答案小年夜、初一屬於休息日,當日前兩小時與後6小時分別以2.34、2.67倍來計算;除夕、初三至初五,則屬於國定假日,依法給予2倍薪資,初二屬於例假日,依法不得出勤,如果必須工作,應給予2倍薪資。而勞工朋友若遇國定假日有出勤需求,可換一天補休。
勞動部條件及平等司專委 李怡萱:「假如說你是國定假日的話,本身你要給假一天,然後工資要照算;那勞工如果在國定假日出勤的話,這工資就要加倍發給,就是原本的一倍再加一倍,總共是兩倍。」
但是若勞工的工作型態,屬於排班制、或變形工時,春節期間的國定假日,都比照勞基法規定,給予雙倍工資,但如果勞資雙方事先協議將國定假日調整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給付雙倍薪資。不過,當今很夯的外送員,與平臺單位多屬於承攬或委任關係,該如何計算薪資休假,勞動部表示雙方約定即可。
勞動部條件及平等司專委 李怡萱:「外送平臺還有區分,有一些他是比較是勞雇關係的,那有一些他可能就不是,他可能同時在不同的平臺這樣走,未必是雇傭關係,那這個情況就是他們雙方自己約定。」
保障勞工權益,如果雇主沒有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予勞工額外工資或補休,將面臨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責任編輯:吳柔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