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台灣原住民族文學獎13號公布得獎名單,今年以排灣族「umaq」家一詞作為主題,意味尋根探索,汲取並發掘文化的知識與養分,轉化為書寫創作的泉源,更延續族群生命力。而今年得獎名單,小說組第一名是排灣族人葉長春;散文組則由阿美族人姜憲銘拿下第一名;再來看到新詩組部分,則由賽德克族人邱立仁拿下第一名;但在特別在報導文學組當中,第一、二名從缺,由泰雅族人潘貞蕙拿下第三名,佳作也只有一位排灣族人格格兒‧巴勒庫路,不禁讓人好奇,「報導文學」在創作上,是否較為困難?
報導文學組評審利格拉樂‧阿烏表示:「你一定要有田野調查的過程,那過來會要有口述者,就是報導人,史料出處這個也都需要付上,還有照片,這都是基本的要求。但報導文學的本質還是在,它是文學而不是報導,所以對於文學的要求是有的。」
根據評審指出,其實歷年來參加報導文學作品一直都是偏低的,但堅持保留這個組別就是希望透過報導文學,讓族人投身在部落,記錄部落歷史跟經歷。
報導文學組評審利格拉樂‧阿烏接著說:「報導文學雖然有嚴格的規範,但是你也不妨可以把報導文學想像成,他就是一個基礎資料的研究和累積,甚至可以發展成散文或者是小說。」
而報導文學組佳作得獎者格格兒‧巴勒庫路,其實較擅長的文體為新詩,更在2019年獲得新詩組第二名的成績,第一次投入報導文學就獲得肯定,感到非常開心,但她提醒自己,未來還需要更清楚知道史料正確性,以及採訪時的客觀立場,為自己的創作負起責任。
報導文學組佳作Gerger Balekulu說:「當你現在是可以,現在擁有這樣的說話權,不管是用文字,或者是我可以用說的時候,真的要好好珍惜、好好把握。然後對我們自己的族人,就是要有交代,對我自己也有交代,然後也讓別人、他者來看到我們的自己文化的美好。」
第12屆台灣原住民族文學獎,將在12月5號舉行頒獎典禮,鼓勵在文學上努力耕耘的原民作家。
責任編輯:張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