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職場霸凌事件頻傳,也讓外界開始關注勞工在工作環境中的心理安全。勞動部6/23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未來只要企業接獲職場霸凌申訴,就必須啟動調查與保護機制。
勞動部職安署長 林毓堂:「職場霸凌過去以來,一直存在的定義不明,缺乏客觀的調查處理程序等等問題,所以這一次,我們這個新的制度,有幾項重要特色。」
勞動部表示,新制除了明確定義職場霸凌,也建立完整的申訴以及調查程序。若涉及公司最高負責人,也將改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外部調查,希望提升調查公正性。另外,企業接獲申訴後,10個工作天內必須決定是否受理,而百人以上的大企業也必須成立調查小組。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 彭鳳美:「剛剛前面有提到說,事業單位的雇主,一旦知悉之後,他應該採取相關的一些協助、一些保護措施,所以地方主管機關,一但受理到最高負責人的案子,一樣他也要通報給事業單位的雇主,讓他知道說該事業單位,有類似這樣的個案。」
除了正式調查程序外,新制也新增協調機制。勞動部指出,若屬於單純溝通或人際衝突問題,可在當事人同意下透過協調處理,但雇主不得強制要求個案接受協調。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 彭鳳美:「我們也可以就當事人,如果他有意願的話,我們也可以就協調的機制,去做一些處理,可以減少我們後續調查相關的一些成本,但是一個原則,一定是要這個當事人有意願,如果沒有意願的話,是不能夠強制這個當事人一定要走協調的程序。」
另外,外界也關心主管下班傳通訊軟體交辦工作,是否算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仍須視個案情況,包含是否與工作有關、是否超出合理範圍,以及是否持續造成身心壓力才能做判斷。勞動部也表示,期待在新制上路後,能為勞工建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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