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戶政事務所,民眾打算將孩子的姓氏,由原本從母姓改跟自己同姓,但這項看似單純的訴求,未料卻沒辦法如願。台東市一位牟先生,最近想辦理子女改姓作業,沒想到卻被告知無法變更,讓他覺得相當納悶。
當事人 牟先生:「因為我父親改姓了,變成我的姓名不合法。」
經戶政人員解釋,原來問題就出在牟先生的父親曾改過姓氏。早年牟爸爸為了回復卑南族身分,主動將姓氏從「牟」改成「高」,由於當時牟先生已成年,享有獨立人格權,他並未隨父親跟著改姓,直到最近幫孩子變更姓名,才發現因為自己的姓氏,已違反民法第1059條規定,子女只能從父或母姓,也就是大家常說的「一家不能有三姓」,這也意味著,牟先生若要解決孩子的姓氏,自己的姓氏得先合乎法規。
台東市戶政事務所秘書 李淑芬:「當事人已經成年了,姓氏是人格權的一種,所以當事人的爸爸,無法幫他一起改姓,當事人沒隨同改姓,一家三姓狀況是在民法中不允許的。」
戶政所解釋,由於法律認定牟先生的「本姓」,應屬於父親變更後的「高」,過去告知家屬通知牟先生辦理變更登記,但直到現在都仍未完成,強調若牟先生堅持要孩子從「牟」姓,依法就必須請牟爸爸先改回姓「牟」,這樣才不會有一家三姓的矛盾。
台東市戶政事務所秘書 李淑芬:「阿公(牟爸爸)要把姓氏改回來。」
這類案例過去在其他縣市也曾發生,目前戶政單位已提出兩項解方,一是建議牟先生隨父親改姓「高」,或者是請父親改回姓「牟」,並採取併列原住民傳統名字,兩種方式都能在符合民法規範同時,保障原民身分權,讓這場三代間的姓氏爭議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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