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禁伐補償金提升每公頃6萬元,部分地區就有族人因此而喪失中低、低收入戶資格。以桃園市復興區來看,區公所社會課評估,今年約11案因此受到影響,占整體不符資格案中近兩成。
桃園復興區公所社會課長 林子翔 阿美族:「因為有可能他是在(中低、低收)合格邊緣的族人,他就有可能會受到,補償金調整列計的影響。」
公所指出,有的個案每月收入可能只多出低收入戶收入標準幾十元,卻喪失資格。也有社工單位評估,若對象是「長輩」,影響恐怕更大。
桃園復興區公所社會課長 林子翔 阿美族:「除了社福資格外,還可能會影響到,他後續的健保費補助、學雜費的減免,以及急難救助相關申請的權利,都會有影響。」
過去就有立委質疑,禁伐補償金並非固定收入,且性質本就屬於「補償」。另外也有立委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給付的賠償金,就不算入家庭總收入等,要求禁伐補償金不得列入。除此之外,立委伍麗華提出修法,針對「社會救助法」及「原保地禁伐補償條例」做調整。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 魯凱族:「那因為這個會攸關到,今年就是115年的,禁伐補償金可能即將在,九月十月就會開始發放,所以我們希望,修法的版本進度,能夠儘速的來處理。」
呼籲能加速修法,伍麗華指出,也請原民會及衛福部研商當中。而目前已影響部分族人低收入戶等資格,且全台判定標準不同調,解決之道似乎要加把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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