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榮鄉及鳳林鎮災後已過兩個月,綜開段的洪災協調會議,有災民指出同樣遭受洪災,鳳林與萬榮獲得的補助卻明顯少於光復鄉,申請過程屢屢碰壁,至今仍等不到明確處理方向。
災民 吳君怡:「我們連給我們一點那個什麼,賠償都沒有還是說救助金也沒有,什麼都沒有呢?現在都是讓我們在光復裡面市場,就是自生自滅這樣對嗎?我們現在找誰都是一樣,找村長、找代表鄉長都沒有用,那請問一下,誰在聽我們的心聲?」
會議中水利單位評估河道周邊的農地,仍存在嚴重沖刷風險,規劃將部分私有土地劃設為囚砂池與超級堤防及土砂暫置場,並以最高租金補償標準一成,作為徵用補償;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統計,目前需再徵用土地約310公頃,另有85公頃原住民保留地需要辦理增劃編程序。
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秘書 黃郅達:「裡面的(明利村)那一塊的國有財產署的153公頃之外,那目前我們已經在規劃,臨河面這邊國產署,還有一些承租地的310公頃,就是靠河這邊,因為目前來講的話我們的土地遠遠不夠,因為我們有大量的土方,要從河道載出來兩岸的民眾才有安全的保障,我們會再規劃那個310公頃的土地來徵用,還在作業當中;那另外縣政府在旁邊有85公頃、有涉及原保地增劃編的部分,我們也是報請原住民委員會,趕快來釐清協助加快增劃編的這個程序來進行,我們就可以來進行,先行使用跟徵用的部分。」
花蓮縣議員 韓林梅:「其實在綜開段的部分是受損非常嚴重的,他們的面積其實加起來,都比整個光復還要大面積還要大,11月10號的鳳凰颱風它造成土石淹沒的明利村,還有長橋段以及中心埔段的一個,農地農作物以及農業機具設備道路,房屋的部分也是非常嚴重,然後審查的一個這個時間非常的長,影響到我們所有的居民的生計,是不是能夠加速在這次的災後的整個,補償跟復健上面能夠、加速的處理。」
花蓮縣農會在鳳林地區有76公頃農地,在樺加沙颱風首波洪災中遭到淹沒,至今仍無法耕作,但因縣農會屬於公法人,這次災害無法獲得相關補助,復耕進度卡關。
花蓮縣農會總幹事 吳昆儒:「我們也被淹了將近76公頃,那因為我們是法人,在現在現行的中央補助辦法裡面,只補助自然人所以法人是摒除在外,所以我們變成目前是像孤兒一樣,直接在聯繫的過程裡面,得到的答案都是否認的也就是說,我們並沒有得到一個明確誰,可以幫助我回覆在什麼時候恢復,那我們的農田一直放在那,其實我們的受災是一直沒有辦法得到,一個完整的解決。」
土地徵用與權屬程序仍待釐清的情況下,災後已過兩個月,部分受災民眾與農地仍停留在等待階段,地方期盼權責單位儘速整合補償機制、加快行政流程,早日落實到受災第一線。
責任編輯:黃金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