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守護山林並保障族人權益,總統於113年6月24日公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自114年起,禁伐補償金由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提高到6萬元。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它的推動事實上不僅僅只是因為原住民受限制來補償,也是要照顧他的生計,那另外也是在環境保育,還有這個未來的節能減碳,還有減輕災害,它會看見一個很大的效益。」
原民會統計,截至114年9月底止,已有超過5.2萬名族人完成申請,合格面積約8.3萬公頃,補償金額約49.8億元。補償經費已於10月2日如數撥付地方政府。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所以今年的所有的禁伐補償的經費,已經撥交地方政府,那他們其實已經陸續續在發放了。」
泰武鄉居民 Tanubrk (葉建民):「(政策)當然是好啊,哪裡不好,申請都在四月前,所以應該九月多到十月多,都可以領到(禁伐補償金)了,我們泰武鄉在九月底(收到),9月30日。」
族人對於此政策表達贊同,並表示已陸陸續續收到禁伐補償金,原民會表示未來持續精進相關制度設計,積極傾聽部落心聲,以兼顧生態保育及族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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