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原鄉地區既有建築物,因為在新法規上路前就已蓋好,結果卻因為不符合新法規範而被認定是違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針對建築法進行修法討論,其中第99條之一條文,授權縣市政府可針對都市計畫以外地區或偏遠地區的建築物,制定簡化管理辦法,報請內政部核定後實施;但在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的質詢中,發現並不是每個縣市都有制定簡化辦法,導致原鄉建築合法化進度不一,因此要求內政部加速推動相關流程。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請問一下是不是我們可以明確要求各縣市應該要儘速訂定簡化的管理辦法?這已經是法律授權的,難道我們內政部完全都不做統籌、不給指導嗎?」
內政部長 劉世芳:「在建築的這個簡化管理上面要提出他們地方的自治上面怎麼樣簡化管理,會訂一個指導的這個綱要原則。」
而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多次質詢關於在原鄉地區蓋房子,因原鄉地區受「國土計畫法」影響,無法向都市地區般自由建屋,限制了族人土地使用權;同時民進黨立委黃捷也關注「裝潢蟑螂」的亂象,國土署也給予回應,建議民眾找合格廠商進行裝潢施作。
國土署長 吳欣修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這些都會區的山坡地比我們在原鄉部落的還陡,他們竟然可以蓋大樓!而我們連蓋這個一般的建築都不行。)也跟委員報告,就是我們其實還在持續地精進那個內容,就是土管的部分還在持續精進。」
民進黨立法委員 黃捷:「像這樣的裝修的蟑螂甚至是說他是詐騙也不為過,可是到最後告上法院詐騙幾乎都不成立,因為他說他們有進場施工。」
國土署長 吳欣修:「我們會來檢視看看在坊間有關的這一些契約內容,是不是有違反一些消保的規定,我想這一點也是很重要。」
對許多原住民族人來說,「在自己的土地上蓋自己的家」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法規雖然已鬆綁,但要如何讓政策真正落實在每一個部落,才是中央與地方接下來最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