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審查案,立法院已在19日送達行政院;不過一起送來的還有財政收支劃分法三讀案,行政院指出,將研議合法合憲的救濟方式。
行政院發言人 李慧芝:「政院對於這一份審查報告是不是符合相關的法規?還有憲法的要求也是高度質疑的;再加上也要求行政院要來自行地減列預算,這其實是違反了憲法權力分立還有責任政治的原則。」
行政院並無明確表明是否將提出「覆議」,但院長卓榮泰也在院會提醒各部會做好各項準備;而前陣子行政院也對外公布12項總預算案窒礙難行之處,並直接點出原民會的預算內容中,解凍條件有違反大法官解釋權力分立,立法院無法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的項目;不過立委鄭天財,以去年撤掉的原轉會114年預算照編的狀況來看,認為這是行政院的理由不合理。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依法的話依預算的編列來講,這個經費(原轉會)應該是要刪減,但是我不忍,因為(原民會)綜規處的預算其實不多,所以我才會做了一個凍結這個預算,但是你只要去修正支用的說明、預算書右邊有個支用的說明,就可以去動支這筆經費,他們認為這樣就違憲。」
對於修改支用項目及說明等解凍條件,鄭天財表示是期盼原民會將錢花在刀口上;另外總預算跟著財劃法送入行政院,卓榮泰表示將導致生效前後順序的爭議,嚴重影響國家財政。兩件案子的進度,就等行政院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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