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議員 張全馨嵐:「我覺得綠能再怎麼好,都不應該變成良田流失的一個原因,所以在地面型光電,其實我覺得台東縣真的非常非常不適合。」
反對光電造成良田流失,去年曾在台東掀起討論,尤其目前環評制度,光電若設在重要濕地才需進行環評,也就是說無論再大片的農地,都有機會轉為光電廠;因此近年出現了光電搶地的質疑聲浪,輿論之下環境部研擬新規章,預計最快七月底預告。
環境部長 薛富盛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未來在地面型的光電,它達到一定的規模或者一定的面積,就一定要要求要進入環評,假如太陽光電的設施是在環境敏感的地區,比如說國家公園特定的農業用地,或野生的保育區這個也要環評,(我是建議要加快啦!)」
由於不少部落已經為了光電開發、提出抗議,立委期盼加速建立制度。同時也有立委呼籲,國家環境研究院應設立「再生能源與環境汙染成本估算小組」。
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陳瑩) VS. 環境部長 薛富盛:「就沒有人去計算說環境成本、建廠成本多少、核廢料儲存的成本,(對,完全認同!)那儲存是一個成本,重點是意外發生的時候,我想那個成本就不是,我們連去計算成本機會都沒有,因為我們可能都死光了。」
國內近年開發多元再生能源,透過計算汙染成本、風險意外成本等,除了在電價制定之外,也能讓政府參考,做出適當的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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