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獵人獵熊鷹判10個月 族人:採證有瑕疵
屏東地方法院5月27日宣判,屏東來義鄉陳姓獵人違法獵捕熊鷹案,因為其目的僅供部落傳統文化頭飾所用,並非販賣牟利,因此裁處有期徒刑10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不過部落族人卻有不同看法,認為採證過程有瑕疵。
魯凱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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