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組織法修法,要刪除聘用委員薪給爭議,原民會各族群聘用委員3日出面召開記者會,反駁各項指控批評。
原民會聘用委員 Laling Yumin:「但有一件事我們必須要回覆,很多人都會拿我們背景來去做討論,但是我必須說,就算是公務人員也一樣,我們都可以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如果要問起我們族群委員的政治立場,我們只有一個部落主義族人的權益,就是我們的政治立場。」
遭在野黨質疑是綠營樁腳,聘用委員再也不忍了!並指出許多針對薪資、專業跟工作內容的批評言論與事實不符,刻意忽略各委員的部落生活經驗,以及婚喪喜慶聆聽部落聲音的執行成果,其中由民族議會推派的委員更指出,這是侵害自治意志。
原民會聘用委員 汪智博:「以原住民族的自治,原住民族民族議會的被尊重來說,這些東西都是不容否定的。」
聘用委員指出,除了民族議會,有的是教會、鄉區長及民間團體推派。聘用委員是呼籲提案委員撤案,否則將影響族人權益。
原民會聘用委員 江金妹:「如果我們沒有其他的橋梁來跟原民會通知,原民會有這件事情的話,我想這個時間會超過一天、兩天或是超過一個禮拜,不是嗎!我們覺得我們族群委員,都是我們族人的橋梁。」
聘用委員呼籲撤銷提案,但立委鄭天財表示,修法草案今年四月分就已提出,強調並非針對個人,而是認為聘用委員制度已悖離初衷。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部落公法人的設置辦法,是法律授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之一,授權原民會族群委員怎麼都沒有去督促原民會,你相關的這些政策,法案的執行推動,你怎麼八年都沒有督促原民會趕快把它訂出來。」
鄭天財認為原民會也有疏失,應在遴選聘用委員時,清楚告知各委員修法狀況,降低爭議發生。而周五6號,修正草案再拚三讀,聘用委員也提出,事涉原民會組織變革,也應和部落族人多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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