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副主委 Calivat.Gadu (鍾興華):「西拉雅族人在今年的5月11日就已經提出認定為原住民族的申請書,原民會也已經正式受理,未來如果有其他民族提出申請,原民會也將受理其申請。」
從今年4月開始到明年底,原民會表示,將優先處理平埔族群各族的「族別認定申請」外,也已經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工作小組。近日在總統府舉行,第19次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也對憲判字第17號,《西拉雅族正名案》的判決及後續辦理情形報告,平埔族群委員西拉雅族的萬淑娟表示,在舉行7場原轉會平埔族群南區徵詢會議後,多數共識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為首要考量,成立平埔族群身分修法推動臨時委員會,並設置臨時執行小組;另外,巴宰族的委員潘英傑主張要設立認定委員會。
原轉會委員 Uma Talavan (萬淑娟)、Daway Abuk(潘英傑):「平埔族群尚無立委保障的席次,無法行使直接立法的權力,但是即將面對此重大的歷史法案之際,透過臨時推動會,作為平台與立法機關進行對話協商及主張。」「對於平埔族群原住民族別和原住民身分認定,都應該超過形式認定的表面要求和限制,以設立認定委員會的方式進行審議,才能擺脫殖民主義的歷史影響。」
不過,對此案仍有委員提出不同看法。
原轉會副召集人 Alang.Manglavan(阿浪.滿拉旺)、Dongi Kacaw(吳雪月):「雖然歷史上都是台灣原住民族,但兩者是否可以一體政策、一體法律來對待,我想需要時間(做)更多的討論。」「部分的平埔族群在客觀要件上的認同,可能還是有一些問題;也許現在最好的方式可能可以比照客家委員會成立一個平埔族(群)委員會。」
回到族別認定上,為了要符合憲法判決,政府將先處理民族身分再處理個人身分,副總統賴清德最後也做出裁示。
原轉會副召集人/副總統 賴清德:「平埔族群取得民族身分後的相關權益義務,政府也應依照憲法判權意旨,依據各原住民族的客觀需求以及國家資源分配這兩項重要原則,透過法律來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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