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在即,是否行使自己的投票權是每個國民的權利,但指揮中心表示,自21號開始通報確診新冠肺炎的民眾,確定無法在26號投票日投票。消息一出,就有以法律專業為主的自媒體人,號召確診者要針對「禁確診者投票」提起訴訟,指揮中心則回應,人身自由權與投票權是兩件事。
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有關COVID-19確診者,在11月26號當天是依法去指定住所隔離、禁止外出,所以他主要是因為禁止外出,是依《傳染病防治法》,影響的是人身自由的權利,跟投票的權利是屬於兩件事,在這裡做一個聲明。」
另外,針對口罩禁令的部分,23號指揮官王必勝在廣播節目受訪時透露,第一階段口罩解禁將於12月初實施,言下之意就是選舉當天戶外活動,仍須佩戴口罩。
醫療應變副組長羅一鈞:「昨天(23)指揮官,在廣播節目受訪首先是有談到鬆綁戶外免戴口罩的一些條件,包括疫情一直趨緩,這個醫療量能的收治情形也都許可。呼吸道傳染病的走勢,流行情形也都許可,那這樣符合這些條件的話,就可以來宣布,第一階段室外不戴、室內戴口罩這樣的一個鬆綁。」
指揮中心也提醒民眾,千萬勿以身試法,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的健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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