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17號首度進入內政委員會審查,不過關於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問題,近年原民會政策方向改以分流立法的方式,逐步回復原民土地權利。而這是因為原民會認為原住民族土地問題牽涉廣泛,難以一部法律一次解決。但這卻與立委鄭天財的想法產生衝突。
國民黨立法委員Sra Kacaw(鄭天財)說:「今天為什麼不把土海法送來,就是因為不想碰傳統領域。」
原民會主委Icyang‧Parod(夷將‧拔路兒)表示:「沒有不想碰啦,劃設辦法早就公告啦,委員劃設辦法早就公告啦。」
雙方你一來我一往,鄭天財認為分流立法方式,恐怕無法全盤保障原基法定義的原住民族土地,而這些就包括原保地、傳統領域及海域。
國民黨立法委員Sra Kacaw(鄭天財)說:「沒有所謂的分流立法,那我們就講這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第三項,它是說原住民族還有原住民所有的,你要取得回復它的相關權利,以我們現在的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它就不會包含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所謂原住民族土地。」
但根據原民會的報告顯示,鄭天財所提到的傳統領域,過去就有設定劃設辦法。另外加上山保條例的修正,以及原保地禁伐補償地設置,對照各個原民立委所提的土海法版本,有九條內文規範在過去分流立法上已有法源依據。
原民會主委Icyang‧Parod(夷將‧拔路兒)說:「以現有的版本跟我們的原開條例的部分,有八成以上包括過去的分流立法裡面條文內容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原開條例,一旦送到立法院做立法完成三讀通過以後,大部分的原住民土地爭議都會獲得解決。」
不過這樣的說法鄭天財仍不買單,原因就出在原民會所提的分流立法,根本不是依照原基法第20條所訂定。最終雙方仍沒達到共識,不過一個是曾經在街頭原權領袖的主委,與曾經擔任原民會副主委、擁有充足行政資歷的立法委員,兩人微妙身分對土海法論點的交戰也值得各界討論。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嘎兆、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