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禁伐補償金,卻影響原有的中低收入資格 。這樣的個案,在禁伐補償金提升之後有所成長 。立委 盧縣一在施政總質詢上,呼籲行政院禁伐補償金不應列入動產計算 。
原民會主委 Ljaucu Zingrur (曾智勇):「我們也把中低收入戶這些名單名冊,我們也送給衛生福利部,請它來勾稽。後續評估政策檢討,還有法規實施的依據,都會依據這個。我們一定會站在不希望這樣的一個禁伐補償,反而造成族人的困擾。那當然有一個方法,如果不多,不是很多,其實入你的帳戶你趕快領出來。」
原民會已和衛福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尋求共識,只不過行政院長 卓榮泰認為,禁伐補償應算財產的一部分 。
行政院長 卓榮泰:「禁伐補償基本上他要有土地,土地已經列為個人家庭不動產,所以禁伐補償因而產生的這些補償費用,就視為是家庭財產的一部分。為了要全國公平性而言,那如果因為有這塊土地,那麼大的土地,又拿到了相當的禁伐補償,那麼他已經不屬於社會經濟上的弱勢,那政府就不需要重複的資源。我是覺得應該要設一個門檻,會比較可以。」
卓榮泰這麼一說,恐怕對部分受影響家戶不利,盧縣一呼籲需要建立明確及專業的評估標準及機制 。另外禁伐補償金多由原民綜合發展基金支應,立委 鄭天財指出這並不合法,也使得基金短絀,呼籲行政院將錢還回來 。
原民會主委 Ljaucu Zingrur (曾智勇):「會逐年把這個經費補過來,只是說沒有辦法一下子補這麼多,會逐年都有,就是說還給我們。」
行政院長 卓榮泰:「對法定的基金,一定先維持它在用途上,不發生困難。第二我們看國家財政狀況如何,逐年來達到法定基金的法定條件。」
鄭天財表示,一旦基金充足,就能執行許多政策 。如原保地貸款保證,降低貸款利息等等 。就看未來行政院及原民會,如何解決原民綜發基金困境 。
責任編輯: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