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號地方制度法審查,國民黨動用立委杯葛議事,最終審查作業終止。地制法第四條中的「且」字改成「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修正版本,僅一字之差,就放寬了直轄市認定的標準。藍營嗆是倉促修法,立委高金素梅則搭上國土規劃議題,到場怒批原住民族自治法,至今仍不見蹤影。
無黨籍立法委員Giwas Ali (高金素梅)表示,「請問一下我們的自治法在哪裡?請問一下轉型正義曾經有問我們嗎?他(總統)還是跟我們道歉耶!鄭天財委員跟我在這個委員會裡面講了多少次了,行政院不要就不要。」
過去高金素梅就有提過,55原鄉組成環境永續之都的概念,不過也有立委將修正地制法,視為跨出原住民族自治的第一步。立委伍麗華提到,民國103年修正地制法後,直轄市的原鄉地區有了自治權限。
然而在財政上,不但沒有因為升格直轄市有更多資源,甚至無法獨立向中央申請經費,都得經過地方市政府的管道。因此伍麗華預計提出版本,讓直轄市原鄉可與其他原鄉地區,獨立分配統籌稅款,也賦予獨立地位向中央爭取區內資源。
地制法立委伍麗華版本。(圖/原視新聞網)
民進黨立法委員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表示,「那這樣子能夠做到的話,其實如果我們這樣的一個版本,它就是相當程度的一個,也是原住民自治區的概念,對於未來我們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這會是一個很好的基礎。」
地制法修正爭論多時,再度讓原住民族自治議題浮上檯面,立委孔文吉之前也因高雄三原鄉資源分配狀況,擔憂未來直轄市原鄉發展停滯不前。而總統府資政孫大川也曾提醒,趁著地制法討論熱烈,原民會等單位也應為自治有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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