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原住民身分法,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的認定方式不一。因為平地原住民還多了一項,就是在戶籍所在地的公所資料,有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立委希望兩者認定方式一致,提出修法,以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有生、生番、高砂等字樣,為判定標準。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平地原住民也是增列,明訂為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生、生番、還有眉毛的眉、還有高砂族。需要再給我們一點時間研議,它的整個影響面跟評估它最後會是什麼樣的一個情況,再來做決定,基本上是沒有問題。」
但也因為現行原民身分法採時段登記,使得部分族人至今沒有原民身分,也隨著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上路,出現特殊現象。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asuyu Ruljuwan(盧縣一) :「如果按照現在平埔認定的話,他當然是平埔原住民,可是他要的不是平埔原住民,他要的是他原本族群認同。也就是說,他明明是排灣族,可是他當時住在平地的行政區,然後他(逾時)又沒有去登記。委員提的這部分再讓我們好好思考,因為畢竟如果我們去改了某一些的條文內容,可能這個會混在一起,那可能又會讓既有的型態又會有一些改變。」
針對沒有取得原住民身分的族人,鄭天財也建議修法,再開放五年時間登記。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他有一個不管是血緣上,還有一個是認同的部分,我想這部分也要一併考慮。」
另外也擴大申請對象,若在申請原住民身分前死亡,他的子女、孫子、曾孫皆能依照從姓氏,或使用傳統名字,取得原住民身分。但原民會指出,這部分仍要在血統及強烈認同狀態下,評估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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