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離島居民往返本島的交通負擔,台東縣府在2005年制定「補助離島居民搭乘飛機自治條例」,凡設籍綠島或蘭嶼滿6個月以上居民,都能申請機票補助,綠島航線每張補貼130元、蘭嶼則是250元,每人每月最多申請4張;不過這項惠民措施卻也引發爭議,因為只要是公職身分,無論是不是當地人,一律不得申請補助,在經過地方民代多年爭取,近期順利通過草案修正,未來離島公職人員也能享有同等補助。
台東縣議員 董昌華:「因為這個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你不能把軍警公教人員排除啊,當然你出差是不得申請,可是如果你是自己、去(台東市)看病什麼的,他的權利應該要被保護啊。」
台東縣議員董昌華指出,自己雖然是蘭嶼鄉民,但過去因為在鄉公所服務,反而成了無法申請補助的對象,認為這對公職人員並不公平;他也提到,過去多數人普遍認為公職待遇優渥,因此基於社會觀感考量,才會把軍公教排除在補助對象之外。如今隨著條例修改,縣府也期待能弭平長期對公職人員不平等的差別待遇。
台東縣社會處長 陳淑蘭:「希望這個的補助可以照顧到,我們離島的所有的一個居民,不因為他有職業而有差別的待遇,預備進入公告的一個程序,如果我們公告結束之後,就會送議會做審議。」
台東縣社會處強調,修法是為了落實「平等照顧」原則,表示草案目前已完成初步核定,預計會公告至11月18日,期滿後將送縣議會審查,最快明年就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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