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委員 李坤城:「加重宰殺、故意傷害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行為者的刑度。」
民眾黨立法委員 張啓楷:「要加重罰責規範,重犯者若一犯再犯重犯者,要特別加重他的有期徒刑,藉以提升法律的威嚇力量。」
再度進行修正程序的《動物保護法》會議上,多位立委提出應該加重宰殺、故意傷害動物相關行為之刑責,農業部長也回應支持推動;但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就擔心,若以近日族人因自衛而獵殺黑熊一事來看,未來法條恐怕會影響部落生存權。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一直講保護保護動物,現在是以這個案例來講,是要怎麼樣保護我們的部落?怎麼樣保護我們的人?所以在討論這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時候,確實有它不同的地方。」
而那瑪夏區傳統狩獵文化協會理事長也認為,法條的修正應該從如何改善動物居住環境著重,而不是從人的行為本身訂定。
那瑪夏區傳統狩獵文化協會理事長 Bukun Ismahasan Islituan:「動保法或是類似這樣的保育的法律,應該要全面性的思考,比如說最近發生的熊的事件,我們為什麼不思考說牠為什麼會來到人居住的環境裡面去覓食?這樣的考慮才能夠達到說一個立法真正的目的,而不是只針對某個族群的狩獵行為,就要讓他承受不是一般狩獵的傷害生命體的這麼重的懲罰。」
對於生態保育相關法條,理事長認為,國家在立法時應該顧及生態循環系統以及尊重族群信仰,從多角度出發,才能守護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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