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髮舞是達悟族最具盛名的舞蹈,為祈求男人出外平安順遂,捕魚豐收。
走秀佳麗身穿泳裝,並嘗試模仿達悟族婦女的傳統頭髮舞動作,這是由台灣小姐選拔大會主辦的泳裝比賽,參賽佳麗一字排開,以達悟族文化為設計主題。但如此場面看在達悟族人眼中,卻覺得不被尊重。
朗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Syaman Jayod(施拉橫)說:「因為我們的圖騰不是一個秀,你要使用這部分,最起碼知會我們族人,而不是你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完全已經不尊重我們整個主導權的部分。」
選秀佳麗戴上「船眼圖騰」的頭飾就可能觸犯禁忌。因為在達悟族傳統慣習,「船眼」起初只能被雕刻在拼板舟上,且具有一定神聖意涵。
但多年來外界一再擅自濫用,讓達悟族人決定用法律保護族群傳統智慧結晶,終於在今年9月1號,把「船眼圖騰」跟「貝灰文化」申請為達悟族的傳智專用權。此後任何人要進行利用行為,須先取得達悟族群集體授權才能使用,否則可能負上賠償責任。
律師劉博文也說:「船眼已經有得到傳智專用權的登記了,要使用這個船眼的話就必須通過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授權,但有得到授權也不代表可以用任何觸犯禁忌的方式去使用它,還是得要尊重授權的條件跟範圍。」
根據了解,當中有參賽者曾為了船眼設計,主動諮詢達悟族傳智專用權代理人看法,經過族人討論最終回信告知不適合使用。然而因為收信時間落差,參賽者在賽後才得知消息,也立即致電道歉,希望能有彌補方式。
達悟族船眼傳智專用權委任代理人鍾海琳說:「參賽者覺得她很對不起,想要到蘭嶼道歉,她算是全部的參賽者裡面跟我聯絡最多次,就說她希望能夠做出一些補償的行為。」
台灣小姐選拔大會主委潘逢卿則表示:「主辦單位想法是說能夠把原住民的元素,經過我們的選拔讓大家看到原住民之美,這是我們的用心,這跟侵權沒有關係。」
儘管主辦單位強調出發點立意良善,但傳智條例已正式上路,取得專用權的族群是可依法主張法律權益。而達悟族人也規劃,下個月邀請專家學者到部落討論該案的後續作為。
原民會經發處傳統智慧財產科長劉倩如說:「不管有沒有取得專用權,你要使用原住民的文化元素去做歌曲創作或是文創商品的開發等等,都還是要跟原住民族部落或有專用權的部落去取得授權,這個是我們傳智條例最根本的精神。」
原民會再次重申,社會大眾在使用原住民圖騰創作時,都應善盡告知責任。目前網路上也有傳智專用權諮詢平臺跟專線,有需要的民眾都可主動諮詢。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嘎兆